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律师精心总结:16类案件代理举证工作指南

作者 小牧 浏览 发布时间 15/05/21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1、房地产买卖合同;


  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


  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购房方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还应提供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分期支付按揭款的清单等;


  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


  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


  三、当事人还应针对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交仅适用于某类案件的证据


  (一)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方要求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


  1、购房方受到损失的证据;


  2、售房方以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为由提了抗辩的,应提供气象、地震、消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等。


  (二)因开发商延期办理《房地产证》,购房方要求支付延期办证违约金的


  1、售房方通知购房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办理《房地产证》的证明;


  2、售房方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证明;


  3、房地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10.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有合法产权来源的证据;


  2、房屋租赁合同。


  3、属于房屋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关系合法的证据(如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Copyright © 2010-2025 山东九一律师事务所(www.jiuyilushi.com)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1021410号-1   

鲁公网安备 370828020003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