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经营者、家庭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其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 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5. 接受委托,担任行政纠纷案的代 理人,参加复议、诉讼等活动;
6.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请再审、申诉等活动;
7. 接受非诉讼事务当事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8. 接受委托,担任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9.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改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研等商务活动中的法律服务事务;
10、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拟写各类民商事合同、法律意见书、遗嘱、声明、启事等法律事物文书。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陷阱

作者 Admin 来源 法务之家 浏览 发布时间 16/01/18

  范例:在乙方新房证下发    日内给付甲方购房尾款     元整(注明:大小写)同时,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交接房屋。


  注:因为乙方新房证下发后,银行会将资金监管账户内的钱自动转入甲方账户下,所以无需约定乙方下发新房证后将资金监管转入甲方账户的具体时间。


  (2)商业贷款方式付款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①明确约定乙方办理贷款审批的时间节点,以及办理过户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之前一同到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待贷款审批通过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一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②明确约定乙方支付甲方第一笔购房款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在乙方新契税证明下发    日内支付甲方第一笔购房款     元整(注明:大小写),同时根据国家政策,甲乙双方须在房管局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③明确约定乙方下发新房证且贷款下发后    个工作日内由银行直接将贷款作为第二笔购房款支付甲方。(注意:不要具体约定银行贷款的放款日期,这个日期甲乙双方无法确定)


  ④明确约定乙方支付尾款及双方房屋交接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在甲方收到银行的放款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购房尾款    元整(注明大小写)同时,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交接房屋。


  ⑤为了保险起见,最好在“合同的其他约定”中明确:如果乙方无法贷款或者贷款金额不足的,乙方用现金补齐。


  (3)由于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注意事项大同小异,在此就不做过多赘述。


  5、【特殊】:所购房屋存在“贷款尚未还清”情形下,过户和付款应当注意的事项。


  如同前文所述贷款尚未还清的房子是无法过户的,此时想要过户一般有两种做法:由“卖方自行还款解贷”或者由“买方替卖方还款解贷”。由于采用后者方式购房风险很大,所以本文主要介绍一下如何防范“买方替卖方还款解贷”带来的法律风险。


  ①买方替卖方还款之前一定要按照前文所述的做法去房管局“查档”,核实一下是否存在影响过户的情形


  ②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去银行还款及“注销抵押备案”的时间节点。


  范例: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去银行办理还款及注销手续,办理当日乙方支付甲方第一笔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注明:大小写)用于银行还款,同时甲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备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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