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昌:刑事辩护的五大致胜法宝(下篇)
怎么办?第一,要准备好;第二,要把有利的证据摘出来,最好单独装订在一起并做好证据目录;第三,向法官指出,这些证据是卷宗当中已经有的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但是由于控方没有出示,辩护律师向法庭要求出示。如果法庭认为可以不出示,请记录在案,庭后交给法庭。做到这样,就不出遗漏,不会失误,不会被人家利用,钻空子。严格说是应该这样做的。 第二点是要做好关于证人出庭过的准备。如果有出庭证人的话,要提交申请出庭证人的名单,还要通知证人做准备。 第三点就是要准备好三个提纲。一个是准备法庭询问的提纲,一个是质证提纲,再一个是草拟辩护思路的提纲。我说的这个准备是指心理准备和书面准备两个方面。你没有把握就要书面准备,把握性很大的人要有心理准备。法庭询问问什么,质证的目标和方式是什么,辩护思路是什么。最重要的不是准备自己一方的问题,而是如何应对控方的问题。就是不仅要研究你问的时候,对方会怎么答,更要研究对方问的时候,你该怎么答,要知己知彼。 五、 庭审技能 庭审中的技能其实问题很多,我简单地总结出这几个方面,供大家参考: (一)讯问被告人
讯问被告人要注意这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在控方讯问的时候要注意分析控方意图,这非常重要。每一方在讯问的时候都有他的意图,都要达到一种目的。聪明的人就是通过对方的问话来摸清他的意图,好来应对。不要以为有的时候讯问是没有意义的,就不听了。法庭上控方讯问的时候虽然有时候废话比较多,没有用处的话是占绝大多数,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懈怠,万一哪一句话有用了怎么办?所以你必须认真听每一句问话内容,更重要的是分析他问话的意图。 第二是对控方的不当讯问方式及时提出反对,这一点也非常重要。控辩双方在讯问当中,诱导式讯问是一种必然倾向。主观上,谁都想通过诱导发问的方式来得到自己需要的内容,客观上,你不由自主都会有诱导的倾向。聪明的做法是,你自己的问话诱导绝不能过限,或者刚说一句马上收住,他反对的时候你已经问完了,一罗嗦就不行,就会被打断。另一方面,对对方的发问,一定要高度警惕,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反对,问完了再反对就没有意义了。 多年前在山东有一个案子,当地法院的领导请我现场指导,结果看到热闹了。法庭上,控辩双方都和法官打起来了。为什么?控辩双方都在诱导,而对方都提反对。法官急了,要求双方一定要举手经过允许才能发言。我写了一个条子告诉法官,双方反对时得允许他先提出反对意见,不要等举手,不能不让他及时发言,要不然反对就没有意义了,然后你的权力是裁判反对有效或者无效。院长把我的条子亲自递给审判长,审判长一看条子就不再制止双方提反对意见了。但是,由于他弄不清楚诱导与否的界限,所以凡是反对的,他都认定有效。结果,又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