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操作指引
作者 小牧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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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4/12/24
第四十七条 律师代理行政侵权赔偿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代理参加听证程序活动的,应分别按照《国家赔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操作指引的相关内容办理。 第四十八条 本操作指引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拟定,仅供律师在实际业务中参考与借鉴,并非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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